编者导语:最近位于资中县球溪镇糖厂外的闸门口是特别的热闹!来了一波使用高科技捕鱼的捕鱼高手!!!
事件回顾,前一个月开始,小编就发现了一个本地人在使用可视锚鱼,第一次以劝说的方式制止了这种行为,前几日反电联盟球溪工作站,巡查中又发现两个可视锚鱼,当时两个可视锚鱼的钓友是对刘站长的话不闻不理继续作钓,随后刘站长与成员索性驱车过河,锚鱼人在对岸,到了对岸工作站成员继续劝说,这才慢慢收东西离开!
可气的事在后面,两个工作站成员的车被推倒在地(在这里小编不指定是谁做的,发挥自己的想象)随后打听的知,使用可视锚鱼的是当地开鲶鱼馆的黄某。
5月4日,小编巡查河道,同样地点、同样位置、发现同样事件——可视锚鱼。在一看这不是上次两人中的其中一人嘛,可见没有听进去志愿者的劝说,几天时间连续两次,随即我站站长联系工作站成员,并明确指出是在可视锚鱼,随后我方志愿者联系当地派出所驱车赶往现场,由志愿者带路来到违法人面前,将其带回派出所,由资中县渔政来处理,一路上违规者一路打电话找关系,在到派出所没多久,就有人说:‘让渔政速度点来,人家打电话找了人’
刘站长与球溪镇水利站陈站长取得联系,请他帮忙联系资中渔政,第一次我们得到的回复是,他们在蒙溪河巡逻,当时已经是7点多天快黑了,就不上来(球溪)处理了。
没一会接了第二个电话确定的说,‘没有鱼获你们志愿者和派出所教育教育放了吧!’随后工作站联系了内江市渔政唐科长,唐科长表示现在没有明确法规来约束可视锚鱼,但是可以把钓具暂时扣下来,如果鉴定出使用鱼钩达到规定数值,可以按武斗杆处罚,可以批评教育’
之前15分钟时间,刘站长返回派出所时涉案人黄某人不见踪影了,钓具也没有暂扣,这时我们心里是有很多疑问的!
总结语:
志愿者为了保护生态,爱护环境,全自费的来做公益,没有收益没有抱怨,可就今天这个可视锚鱼事件的处理结果来看,球溪团队所有成员是无法接受的,近日重庆万州区法院就宣判了一起可视锚鱼事件。另外农业农村部《“中国渔政亮剑2020”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方案》的文件要求,严厉打击利用多线多钩、长线多钩、单线多钩等生产性垂钓作业行为,同时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3月30日发布的《关于开展长江流域打击非法捕捞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中明确要求:打击电鱼活动以及多线多钩、长线多钩、单线多钩等形式的生产性垂钓行为;各地渔业主管部门要力戒形式主义,要以问题为导向,以解决问题为目标;同时还要求对非法捕捞网具要做到发现一顶、清理取缔一顶,不留死角,可是资中渔政又是如何执行的呢?试问资中渔政不见出现场,“遥控指挥”口头教育草草了事,能叫严厉打击吗?其次,一个县级和市渔政的处理方式大相径庭让人感觉匪夷所思!难道真的是有关系,迈不开人情吗?
志愿者不分日夜的保护母亲河,发现有问题的行为进行阻止,确得不到公平的处置,甚至有些人,利用自己的关系为所欲为。就今日事件,资中渔政是两句话就打发了,我们志愿者很寒心。
附件: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
关于开展长江流域打击非法捕捞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
长渔函字〔2020〕44号
长江流域各相关省(市)农业农村厅(委):
2020年是长江流域实施阶段性禁渔期制度的最后一年,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长江禁捕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8〕95号)和《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长江流域禁捕执法管理工作的意见》(农长渔发〔2020〕1号),统筹推进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禁捕和禁渔期执法监管工作,有效保护水生生物资源和水域生态安全,我办决定组织开展长江流域打击非法捕捞专项执法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执法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动时间
2020年4月8日至22日,为期15天。
二、组织形式
本次专项执法行动由各省(市)渔业主管部门组织机构、制定方案,在各自管辖水域组织实施,我办组织执法检查。
三、行动范围
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农业农村部关于调整长江流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关于专项整治长江口水域非法捕捞行为的通告》要求的各省(市)辖区内禁捕水域及禁渔期相关水域。
四、工作目标
严厉打击各类非法捕捞行为,全面取缔非法捕捞网具,严肃查处涉渔“三无”船舶,打击电鱼活动以及多线多钩、长线多钩、单线多钩等形式的生产性垂钓行为,调查处理涉渔违建工程和其他破坏水生生物资源及其生境的行为。通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形成高压态势,彻底整治非法捕捞行为,实现禁渔期特别是保护区禁捕管理秩序稳定。
二、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主体责任。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是为全局计、为子孙谋的重要决策,各地渔业主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制定详细行动方案,严格落实属地责任,特别要压实相关保护区管理机构主体责任,督促其认真履职尽责,通过加大巡航执法频度或蹲点驻守等方式,做好禁捕区域的监管工作。
(二)严格执法,形成有效震慑。各地渔业主管部门要力戒形式主义,要以问题为导向,以解决问题为目标。对非法捕捞网具要做到发现一顶、清理取缔一顶,不留死角;对涉渔“三无”船舶要做到查处一艘、没收拆解一艘;对退捕渔民非法从事捕捞活动的,除依法严肃查处外还应及时收回补偿资金;对电鱼等涉刑案件要及时进行司法移送,严禁以罚代刑,坚决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各类非法捕捞行为;对生产性垂钓、涉渔违建工程等行为,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置。
(三)加强宣传,营造舆论氛围。各地渔业主管部门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不断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完善宣传内容,扩大宣传覆盖面,从长江生态安全的高度认识到做好重点水域常年禁捕工作的重要性。同时,注重“以案释法”,适时组织开展涉渔“三无”船舶和非法网具集中销毁活动,营造“不敢捕、不能捕、不想捕”的社会舆论氛围。
为及时了解各地专项执法行动开展情况,确保行动切实有效,请各省(市)渔业主管部门确定一名联络员,于4月7日下班前将专项行动方案报送我办;并在行动期间及时填写《长江流域打击非法捕捞专项执法行动统计表》于每天18点前报送我办;行动结束后,请及时总结。
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
分享到
0个赞
对于可视锚鱼,大家怎么看
有时候是钓友酸 有些地方管有这地方不管抖音好多卖那个的 还直播带货 我个人看不起那东西 好多钓友鱼获多了 一味索取也不好
玩那个的都是些心术不正,钓不到鱼找存在感的,可见生活中也是那种唯利是图的小人
明显不作为,你可以警告执法人员,你可以向省部门投诉,搞不好他们饭碗都搞掉。网诺时代把这个发网上去
今天我就发现2个
那些人都是找不到锤子事干的人,比电工和网工很可恶
弹弓在干了就走
求人不如求己
把文章发到头条里面关注的人更多些
拿起石头就扔。打完就走
重庆那边就比较严,新闻看到锚鱼的被采取强制措施了
对万州人民法院,对锚鱼处罚一个月拘役罚款5000,我们公众号有报道,
这是不道德的处理方法
文章发了头条,官方不通过,
以前我想过,但是我们是一个组织不能那样做
4月7日我们抓了沱江电工老大,目前在审判中
可以劝阻
是的同感,
漂亮!
谢谢关注
5月2日毒鱼案,已经移交公诉机关,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