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四川眉山“水天花月杯”钓鱼邀请赛(1万)
一、主办单位:四川省钓鱼协会
水天花月垂钓基地
二、协办单位:平川钓鱼俱乐部
三、冠名单位:四川水天花月旅游度假有限公司
四、赞助单位:成都新浪渔具
成都天弓渔具
成都静居寺三尚渔具店
五、比赛地点:四川省眉山市水天花月垂钓基地
六、比赛时间:2013年12月8日8:30开始
七、比赛项目:
1、手竿钓对象鱼3.6米(鲫鱼尾数计成绩)两场;每场70分钟。
2、手竿钓混养4.5米两场(所有鱼,抄鱼)两场;每场70分钟。花白鲢不计成绩。
八、比赛规则:
1、参赛选手按报名顺序抽签分组。
2、钓具自备,鱼护不得低于2.5米长,否则不予参赛。钓对象鱼竿长3.6米,钓混合鱼竿长4.5米(二者线长皆不可超过竿长0.3米)。可准备同规格的备用竿一支,但备用竿不得同时下水。
3、钓位一经确定,不得自行调换。如因意外情况影响比赛,可报告裁判员予以调整。比赛中欲离开钓位者,须经裁判员许可方能离开,并须及时归位。
4、限用无倒剌钩,钩数不得超过2枚。
5、不准使用对鱼类生存有害的饵料、添加物和虫饵;
6、不准以手抛或器具打窝,除钓钩外,所用钓组中任何部位不准粘带饵料下水。
7、比赛开始与结束,均以信号发令为准。比赛结束信号发出后,应立即起竿,不得再放鱼入护。
8、比赛一律自钓、自取、自存。
9、每局比赛结束后,由分区裁判带领统一换位。
10、在比赛途中参赛人因故不能继续比赛,不得由他人替代其继续比赛。
11、文明垂钓,不得有意锚鱼、挂鱼,比赛期间不得喧哗、互通信息,手机或其他通讯工具须暂开为振动。
九、判罚条例
1、非比赛时间,有意使钓组入水者,罚3分。
2、不随组统一换位者,罚3分。
3、抛竿不正2次以上、对相邻钓位选手造成影响者,罚5分。
4、竿线不符规定者,罚3分,须更正合格后方可参赛。
5、赛中鱼获掉在护外,等到下尾鱼入护后再拣,罚5分。
6、赛中大声喧哗、互通信息者,罚3分。
7、比赛结束信号发出后再将鱼获入护者,罚5分。
8、向池中泼水、扔东西的选手,罚5分。
9、有意作弊、毁窝或做出其它干扰他人比赛行为者,取消本次比赛资格。
10、同裁判员争吵、扰乱赛场秩序者,取消其本次比赛资格。
十、记分方法
1、钓对象鱼比赛按尾数排定每人每场组内积分,钓混合鱼比赛按重量排定每人每场组内积分,以每人全部4场总积分排定最终名次。
2、积分相同者,以单场最好名次靠前排例,在相同比总尾数;
3、鱼获为零者或因故弃权者,以最多一区的人数加1所得数字为其本场积分。
十一、录取名次及奖励:
第一名:奖现金10000元,奖杯、证书
第二名:奖现金4000元,奖杯、证书
第三名:奖现金1500元,奖杯、证书
第四名:奖现金800元,奖牌、证书
第五名-第七名:奖现金400元,奖牌、证书
第八名-第十名::奖现金300元,奖牌、证书
第十一名-二十名:奖现金200元奖牌、证书
获奖者自行缴纳比赛奖金个人所得税。另外还准备了丰富的抽奖产品。
十二、报名事宜
1、报名费:200元/人(报名费含比赛当天午餐、矿泉水,其它费用自理)
2、最后一名参赛选手抽完签10分钟后,抽签环节完毕,未到的参赛选手按放弃参赛处理。报名费不退,请参赛的选手提前做好准备。
3、报名点(不分先后):
成都静居寺三尚渔具店 陈杰 13881887765
成都新浪渔具邱廷军 13608003180
成都钓鱼人郫县店 彭建波 13982030949
4、报名截至日期:2013年12月7日12:00 联系人:陈平田玉川。咨询联系电话:18180026168 .13778889561.。报名费由各报名点代收,以收到确认为准。
十三、比赛成绩公布后,给每位选手10分钟查看自己的成绩是否录入,计算正确。10分钟后即默认成绩有效,即时颁发获奖奖金,证书。(仲裁委组**员比赛前公布)。参赛选手就比赛违规,成绩计量中可能出现的误差,可向总裁判,仲裁委提出申诉。申诉者需交200 元押金,胜诉退还押金,败诉则不退还押金。(仲裁委组**员比赛前公布)仲裁委由当日比赛前公布。
十四、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五、免责声明:凡报名参加本次活动者,均视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人;鉴于户外竞技钓鱼活动存在不可控性的意外风险,赛事组织方不对非活动组织原因所致的个人意外事故负责任;参与者必须自行评估本次活动存在的个人意外事故的客观因素,风险自负。敬请所有参赛运动员请提前自行办理个人意外事故保险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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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祝比赛圆满成功
预祝比赛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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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了,谢谢分享!